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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7-12-20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赋予我们的职责,作为林业部门我们有义务组织开展野生动物收容保护工作。
2017年12月19日hd57365接到惠农区交警大队电话称他们接到群众救助野生鸟类,需要林业部门的帮助。接到电话后hd57365工作人员姜水长立即赶到惠农区交警大队进行救助,经林业部门鉴定此鸟为白鹭,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此鸟尾部被不法分子用弹弓打伤,等救助饲养伤势恢复后送往银川中山公园野生动物救助中心饲养。同时呼吁广大群众爱护和保护野生动物,让野生动物有一个安全的生态环境。(信息员:姜水长 签发人:杨元军)